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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军队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21日 11:27    发布人:陈晓楠    联系电话:712536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各培养单位:

学校近期拟组织开展2023年军队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参评论文密级不超过“机密”级,推荐材料密级不高于参评论文,否则不予受理。

二、评选标准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遵循以下标准:

(一)选题聚焦备战打仗或学科前沿,对国防和军队建设、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和科学进步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探索了有价值的现象或规律,论文成果原创性突出,丰富和发展了学科知识体系,解决了本学科领域或军事医学中的重要问题,对军事卫勤、医学进步或生物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或较大影响力,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在部队、同行专家中认可度高,或具有突出的潜在应用价值。

(三)材料翔实,逻辑严密,层次分明、总结提炼科学准确;文字表达准确流畅、公式图表规范。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结合科室和导师推荐情况认真组织评选,并根据推荐名额进行上报(附件1),原则上优先推荐2022年学校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院在收到各单位推荐材料后,以通讯评议的方式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名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盖章)。

(二)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双盲版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

(三)全军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四)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盖章)。

(五)推荐材料,将以下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报

1.学位论文成果简介(附件5)。其中:①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博士论文不超过1000字,硕士论文不超过800字。②论文主要工作、解决的主要问题、成效及意义:博士论文不少于6000字,硕士论文不少于3000字。③论文成果应用情况:博士论文1500~2500字,硕士论文800~1500字;

2.代表性成果扫描件,必须是与论文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扫描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代表性项目提供参研证明,代表性应用提供单位应用证明与之无关的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推荐材料封面(附件7)须标明密级、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类别、学科专业、论文题目、作者、导师等信息。附件2、3、4、需同时提交Word文档,附件6、7、8仅需提交电子版。务必确保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五、注意事项

(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应按照附件的名称及类别归类并建文件夹。文档命名格式为:第X附属医院-推荐表-张三;第X附属医院-作者简况表-张三;第X附属医院-论文题目-张三。

(二)所有填写的单位代码均为91030,单位名称均为空军军医大学。各单位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全军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需盖各单位章,其他材料不需要单位盖章。

(三)各单位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对存在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材料,将取消有关学位论文的参评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作者及单位责任。

(四)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

联系人:陈晓楠 

联系电话:712536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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