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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17日 17:44    发布人:招生培养处    联系电话:029-84712525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博士招生工作安排,现将综合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数线

根据2026年全国医学博士英语考试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等进行分组,1个计划的专业按照300%比例确定考生名单,2个计划的专业按照250%比例确定考生名单,大于2个计划的专业按照200%比例确定考生名单。实际上线人数不够比例的,按照实际上线人数入围。分数线及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分组

考核分为九组:

第一组:考核对象为军人计划临床医学学术型和文职人员计划临床医学学术型考生;

第二组:考核对象为教育部计划(第一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特色医学中心)临床医学学术型和文职人员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

第三组:考核对象为教育部计划(第二附属医院)临床医学学术型和军队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

第四组:考核对象为教育部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

第五组:考核对象为生物学考生;

第六组:考核对象为基础医学和生物与医药考生;

第七组:考核对象为特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和中药学考生;

第八组:考核对象为生物医学工程、心理学、护理学和公共管理学考生;

第九组:考核对象为口腔医学学术型和口腔医学专业型考生。

说明:

第一组至第八组由研究生院全程组织实施,第九组由附属三院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研究生院派专人全程督导。

三、时间安排

1.4月20日前请将评审材料按要求发送至邮箱(第一组至第八组发送至邮箱:bstdxlbm@163.com,第九组发送至邮箱:ywcyjs@163.com),详见附件8。

2.4月23日前提交答辩幻灯、《个人情况一览表》(Excel)、诚信考核承诺书(PDF)、《涉网情况承诺书》(PDF)、一张电子版蓝底证件照(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第X组-姓名)。提交邮箱为:第一组yjsjxpy@163.com、第二组664307018@qq.com、第三组yjsyzsc@163.com、第四组基础:songsiqi0928@163.com、第五组1281688953@qq.com、第六组546422792@qq.com、第七组yjsyzsc@163.com、第八组ywcjxb@163.com、第九组ywcyjs@163.com

3.评审时间:第一组至第四组4月27日下午开始评审,第五组至第八组4月28日下午开始评审,第九组4月28日上午开始评审。

4.评审当天上午,军队计划考生提交《政治审查表》(纸质版原件)、《军队在职军官(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纸质版原件)和最近一次年度体检报告(体检报告中须包含心理检测,如不包含,则必须提供单独的心理检测报告);教育部计划考生提交《政治审查表》(纸质版原件)。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关注群内通知。

5.体检时间:4月27日上午第五组至第九组教育部计划考生在西京医院体检中心体检。4月28日上午第二组至第四组教育部计划考生在西京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考生提前在西京医院小程序用身份证号注册电子就诊卡,并空腹前往。军队计划考生(包括军队应届生、在职干部、文职人员)准备年度体检报告,不再单独组织体检。

6.心理检测体检时间:4月27日-29日教育部计划考生自行前往学校心理系参加心理测试(继教楼312教室,具体时间请于下周关注群内通知),军队计划考生不组织心理检测。

注意:1.请考生扫描附件7二维码入群。2.答辩幻灯中请勿出现硕士导师、报考博士导师、报考单位、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3.4月26日-29日开启考生入校通道,考生凭身份证登记入校。

四、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材料评审、面试审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四个部分。材料评审和面试审核总分100分,得分低于60不合格。体格检查或心理检测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材料评审根据考生发表文章、课题基金、发明专利、参赛获奖等情况,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分。分值为20分。

2.试审核: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养、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培养潜力等,以陈述答辩形式进行。内容分为个人陈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个人陈述以5分钟中文幻灯、英文汇报形式进行,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情况和博士学习计划等。评委提问包含1-2个专业问题、1个英文问题和1个思政问题,提问环节总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分值为80

3.体格检查:由西京医院体检中心负责,军人和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结合年度常规体检开展,并提供最近一次年度体检报告。患有传染性疾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类疾病、严重损伤或重大脏器疾病的不得录取。地方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流行病与传染病等须参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心理检测:按照分组统一在我校检测。

五、考核规则

(一)评委确定

每个考核组设立执行评委各7名,从专家库中采取“顶针式”抽签方式产生。

(二)计分原则

评委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打分。计分时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评分结果由主任委员、监票人、计票人和纪检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考核要求

考生在陈述答辩过程中提及的科研成果、奖励等必须有纸质佐证材料,不得在陈述和幻灯中提及报考导师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监督保障

为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凡考生的直系亲属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考核各环节工作。考核全过程录像,考核场所安装屏蔽仪,现场安排执勤人员维护秩序。对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设置监督咨询电话(029-84712525),供广大考生监督咨询。

(五)其他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和《新时代军队院校教员师德师风准则》(军训〔2024〕66号)文件精神,将评审工作中研究生导师的科研学术道德纳入导师考核范围。对于协助或纵容所指导硕士研究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导师,调查核实后暂停其招生资格1-2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六、调剂和录取

最终成绩=笔试考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根据最终成绩排名,结合体检和心理检测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校园网公示。我校军队计划有部分空余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束后,将发布调剂通知,不再逐一联系考生,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

七、其他事项

军队计划“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分数线及指标请至军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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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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