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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军医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年09月30日 18:37    发布人:张蒙    联系电话:029-84712526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空军军医大学(学校代码92027)在教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等五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别,均为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含代码为045400、086000以及105开头的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教育部计划,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分专业计划待正式下达后确定,可参考2026年录取情况(教育部计划14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军队相关规定的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军队计划考生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教育部计划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但传染病相关项目须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的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10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复试加试两门业务课。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

我校研究生招生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详见《2027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报考要求》。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其他未明确的具体报考问题请务必与我校研究生院或报考院系联系咨询。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军队在职军官填写《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文职人员填写《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按照军官、文职人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审批,逐级报军队上级部门备案,11月15日前通过邮政EMS寄至我校。

4.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须持我校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3.初试科目:医学(含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和教育学两个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综合三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两门业务课,共四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50分。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考试科目及题型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推荐参考书目、参考题型及分值》。

4.复试及录取: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经复试合格后,按照我校招生指标与成绩录取。

五、其它

1.我校招生计划及专业最终以教育部和军队主管部门下达的202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专业为准,复试后将根据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录取类别进行调整。

2.我校招收的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均为非入伍地方硕士研究生。

3.军队计划医学门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时间为3年,其他学科门类为2.5年;教育部计划各学科门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时间均为3年。

4.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临床技能培养为主,学制为3年,学生入校后即开始为期33个月的临床通科和专科轮转,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请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学位类型。

5.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因隐瞒规培经历对后期培养过程产生培养时间冲突、规培注册受限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交叉学科和可跨学科授予学位的专业,按入学考试时报考的学科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对应的学科门类录取和授予学位。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及时与我校联系咨询,填写个人信息务必准确、详实。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在校教育部计划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新生奖学金、专业学位实践补助,还可申请特困补助。

9.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68号)精神,我校教育部计划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三年共计2.4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三年共计3.6万元),住宿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10.所有相关内容以教育部和军队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29-8471252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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