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荧光摄像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6-JK15-W1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荧光摄像系统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采购包1: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988,000.00 元,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医疗设备:
生产型企业需提供:
1.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销售型企业需提供: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2.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代理授权)或生产企业(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生产商营业执照
4.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5.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3日 08时57分58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陕西西安市
(四)提交方式:线上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陕西西安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根据进一步规范供应商违规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如有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将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9-84712904、84712909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69号空军军医大学校内物资集中采购室(地道口北侧)二楼会议室。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李助理
联系电话:029-84712904、84712909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助理
联系电话:029-84710856
物资集中采购室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