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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临床带教操作示范制度

时间:2013-03-31    作者:    发布单位: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一、操作示范是临床教学过程中根据大纲规定的要求对学员进行基本诊疗技术辅导的一种教学形式,是学员通过临床观察和实践获得操作经验的最根本、最直接的途径。其目的在于使学员能够基本掌握该项诊疗技术的应用指征、操作要领,促使学员在实践中进一步熟练和提高。

二、准备工作

(一)科室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对实习期间必须掌握的诊疗操作项目指定讲师(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实施,项目内容和指导时间应事先公布,以便学员预习。

(二)教员在操作前,应结合临床实际,参照教材及有关资料,写好教案,准备好所需的器材。

(三)操作示范应结合临床工作,在为病员做诊疗的同时进行,应事先向病员解释清楚,以免引起误会。也可用模拟方式进行。

三、教学过程

(一)开始时,教员应阐明教学目的方式,简要说明该项操作的指征和禁忌、基本步骤,展示所需器材,介绍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演示操作中,要结合各个步骤,辅以适当的讲解,提出本项操作的注意事项、可能的并发症及处理原则,有条件时可以结合录像等形式教学。

(三)根据不同的操作特点,可由学员相互练习或熟悉器材,练习手法,鼓励学员动手,教员进行纠正。

(四)在教学中教员应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影响学员,尽力减少病员的痛苦,体现爱伤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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