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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送入学信息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9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宋世杰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近期拟组织上报同等学力人员入学信息,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报送对象

1.2019年(含)以后入学,并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同等学力硕士;

2.2018年(含)以后入学,并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的同等学力博士。

二、报送要求

1.申请人填写《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入学基本信息》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入学基本信息》(见附件1、2),具体填写要求见信息代码表(附件3)。

2.各培养单位采集汇总后,将相关基本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学科学位处。

3.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12:00)。

三、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硕士须提供全国统一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同等学力博士须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考生号”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编号;“人员类别”填写“军人学员”或“非军人学员”。

3.拟申请学位人员至少提前一个季度进行学位信息报送,未通过入学信息审核人员一律不得申请学位。

4.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此项工作。对申请人提交数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联系人:宋世杰 

联系方式:029-847122536(地)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