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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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2018年本科学员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06-21 点击量:

一、生长军官学员

(一)招生对象

招收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考生,不招收其他语种的考生。

(二)招生区域

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政治考核合格。

2.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

3.面试合格,体格检查结论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四)招收办法

1.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考。

2.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本科录取分数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条件和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五)享受待遇

1.学员入校后,经政治考核复审和体格检查复查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2018年9月1日起算。在校学习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学习、生活费用均由军队承担,每月另发1000—1400元津贴(第一学年1000元/月,逐年递增),每学年按标准报销一次探亲路费。学员本人享受合理医疗免费,具体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学员进入第六学年后(毕业前),享受副连职军官工资待遇。学员毕业时,按照军委机关下达的分配计划分配到部队。

2.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者,授予相应学位。

(六)淘汰办法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达到相应淘汰标准的学员作淘汰处理。

二、无军籍学员

在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12个省(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报考条件及其他相关信息详见学校2018年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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