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区域
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收本科生。
三、招生专业
学校生长军官学员招生专业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基础医学等八年制(本博连读)、五年制专业,各专业招生数量详见后续发布的生长军官学员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未婚;
2.通过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
3.参加军队组织的面试和体格检查,且结论均为合格。
五、招收办法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改革省份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文理科类为理科,外语语种仅限英语,高考改革省份报考学校各专业均须选考物理、化学,根据考生报考条件、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具体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办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学校投档要求,可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优先录取至五年制或四年制专业。
六、享受待遇
1.学员入校后,经政治考核复审和体格检查复查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2025年9月1日起算。在校学习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统一配发军装,学习和生活费用均由军队承担,每月另发1250—1650元津贴(第一学年1250元/月,逐年递增),每学年按标准报销一次探亲路费。学员本人享受合理医疗免费,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各专业学员在西安交通大学进行医学预科教育,之后返回学校本部学习。
2.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军队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者,授予相应学位。本科毕业授予少尉军衔,八年制各专业研究生阶段毕业且取得博士学位授予上尉军衔。学员毕业时,按照军队计划分配到部队或继续攻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