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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利代理服务的告知函

2025年03月10日 07:51    发布人:杨义帆    联系电话:710455    发布单位:科研学术处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管理工作,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确保知识产权高效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和《空军军医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加强和规范专利代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配置专业资质人员。代理机构应指派具有专业资质和相应技术领域服务经验的专利代理师对接我校项目,确保代理服务与技术创新内容高度匹配。

2.保证申请文件质量。专利代理师应全程参与技术交底书撰写指导,协助发明人明确技术核心与创新点,确保申请文件质量符合专利局要求,坚决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

3.前置检索把控风险。所有专利在申请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查新检索和风险评估,确保申请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如发现非正常专利申请,应及时、主动与发明人沟通,并全力配合做好申请撤回的解释说明工作,或申诉的材料准备工作,有效维护专利申请合法、合规的工作秩序。

4.严格职务发明管理。代理我校专利申请时,应严格确‌认发明创造的产权归属,确保符合我校职务发明管理相关规定,属于职务发明的技术成果坚决杜绝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

5.规范处理特殊申请。对于快速预审、优先审查、PCT国际申请等特殊申请程序,应反复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申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避免因疏忽错漏补充材料贻误申请。

6.全程履行保密义务。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作业过程中对发明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未公开的技术信息泄露。尤其不得将有关内容上传至AI系统进行模型训练、文件生成、文章翻译、内容润色等处理,以防造成技术密点泄露。

7.彼此加强沟通对接。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我校的沟通对接工作,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掌握专利申请进度。代理机构应每年向我校提交专利代理服务报告,汇总专利申请进度、审查意见及后续处理建议,并披露专利后续维护情况。

我校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服务机构建立联络反馈机制,将定期对各代理机构服务质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评结果,动态实施黑白名单管理机制。

特此函告。

联 系 人:鲍老师

联系方式:(029)84710455

电子邮箱:17795673933@163.com

空军军医大学科研处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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