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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2017年度“桃李杯”伯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05日 15:24    发布人:    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表彰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导师,增强导师指导带教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桃李杯”伯乐奖评选工作,依据《第四军医大学本级表彰项目实施方案》(校政[2016]33号)文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内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

二、评选条件

1、坚决听党指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支持强军改革,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秀,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育人为本,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指导方法先进,指导能力强。

5、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6、注重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深受学生的尊敬和好评。

7、研究生培养质量高,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良好,作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绩突出,学位论文质量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军队或省部级以上人才奖项;

(2)所指导的研究生为军队或省部级以上“创新群体、创新团队、教学团队”带头人;

(3)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获评国家或军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不含共同作者,下同)在国外高水平SCI收录期刊发表全文论著1篇(含)以上,其中博士研究生发表全文论著IF≥15,硕士研究生发表全文论著IF≥10;

(5)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国际、国家、军队级竞赛中获得第一层次奖励。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近三年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违反国家、军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各类处分的;

(2)近三年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

(3)近三年本人发生各类教学事故或担任科室主任期间本科室发生教学事故的;

(4)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

(5)近三年所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出科考核有不合格,或临床技能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6)近三年没有研究生被授予学位的;

(7)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家或军队组织的抽查中结果为“不合格”,或在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结果为“不合格”,或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复制比超标的;

(8)本学年未承担研究生课程授课和专题讲座任务的。

9、其他不适宜参加评选的情况。

10、获得过此项奖励的人员不得重复参评。

三、评选指标

每年一次,每次5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科室同意,申请人填写《空军军医大学“桃李杯”伯乐奖申请表》(附件1),并附证明材料,报所在科室党支部;

2、支部审核:各科室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对申请人材料审议并表决,表决通过后,报各部院系;

3、部院系推荐:各部院系按照评选条件,对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候选人,填写《空军军医大学“桃李杯”伯乐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研究生院按照评选条件,对各部院系候选人材料复核,并组织公示;

5、评审委员会评议:研究生院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候选人组织公开评审;

6、学校党委批准:研究生院上报学校评审结果和表彰方案,经学校党委批准后下发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各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有效、齐全证明,材料要求严格按照顺序,A4纸张双面打(复)印,普通胶装,封面白色,一式10份;

2、请各单位于1月10日前报送推荐候选人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和汇总表;

3、各单位、科室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对于不按时报送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未严格把关等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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