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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检查的通知

2018年03月27日 15:21    发布人:卢杨    联系电话:774449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深入开展科研诚信问题清查整改的通知》要求,配合全校范围内科研诚信问题专项清查整改工作,现将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1月以来我校所有已申请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的学位论文。重点是2016年12月和2017年6月已申请学位的论文。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是否存在剽窃观点、抄袭他人、编造数据、篡改结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对2016年12月及2017年6月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还要检查论文格式是否规范,撰写态度是否认真,语句是否通顺,表述是否准确等。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单位对照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所有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1),由研究生导师对已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逐一检查。如受检学位论文中不存在上述学术不端行为,由导师本人为每篇学位论文签署《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承诺书》(附件2);如受检学位论文中存在上述学术不端行为,由导师写出情况说明。

《承诺书》及情况说明由各单位汇总后,于4月13日前报学科学位处。

(二)抽查阶段

各单位自查结果上报后,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2013年6月-2017年12月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

(三)检查结果使用

自查阶段主动找出和上报问题的,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可免于处理。

抽查阶段如发现问题的,参照《第四军医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管理办法(校研[2015]26号)》(附件3)进行处理。

四、要求

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检查是学校科研诚信问题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要思想和军委机关推进科研作风建设部署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研究生导师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负责人的作用,引导研究生养成正确的学术规范,从根本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论文质量。

联系人:卢杨

联系电话:774449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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