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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9日 11:33    发布人:梁平    联系电话:029-84774339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广大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硕士研究生(含军队在职干部、地方考生、军校应届生)复试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一)军队在职干部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的部队在职干部,烈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分别按照考试原始成绩10%加分并计入总分;因公牺牲、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战时荣立一等功人员、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按考试原始成绩5%加分并计入总分;现任建制连(含)以上单位主任、获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荣立3次(含)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初试成绩单科各加8分并计入总分,其他在职干部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各加5分并计入总分(以上加分政策不累计加分)。

全日制专业军队在职干部复试分数线如下(加分前):

一级学科

学位类型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哲学

专业

45

45

100

100

350

心理学硕士

学术

50

50

190

310

专业

50

50

190

310

生物学

学术

50

50

90

90

36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

50

50

80

80

350

专业

50

50

80

80

350

基础医学

学术

50

50

180

320

临床医学

学术

50

50

180

353

专业

60

60

200

372

口腔医学

学术

50

50

190

380

专业

50

50

190

35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学术

50

45

190

330

药学

学术

50

50

190

360

专业

50

50

190

360

中药学

学术

50

50

190

320

专业

50

50

190

320

护理学

学术

50

45

190

330

专业

50

45

190

330

特种医学

学术

50

50

190

300

管理学

学术

军事学

专业

45

30

70

70

270

由于2018年军委训练管理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中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90个(均为专业型),现拟调剂临床专业在职干部考生进入非全日制相关专业,拟调剂的临床专业在职干部考生须符合以下分数线(加分前):

临床医学

学位类型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学术

50

45

175

315

专业

50

45

175

315

(二)地方考生

2018年军委训练管理部下达我校教育部招生计划共计70人(学术型35人,专业型35人),根据一级学科实际上线情况,根据招生计划拟分配方案,按照差额复试的原则,确定我校教育部计划复试分数线如下:

一级学科

学位类型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心理学

学术

50

44

190

320

专业

45

44

190

320

生物学

学术

50

40

60

80

295

基础医学

学术

50

40

180

305

临床医学

学术

50

40

180

300

专业

45

40

175

300

口腔医学

学术

50

40

180

305

专业

45

40

180

305

药学

学术

50

40

180

320

专业

60

40

180

320

中药学

学术

50

40

180

360

专业

50

40

180

360

特种医学

学术

50

40

180

300

(三)军校应届生

今年,军校应届生将进行差额复试,按照120%比例确定复试线如下:

本科毕业专业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临床医学

60

50

210

352

空军临床医学

60

50

210

352

口腔医学

70

70

240

390

护理学

60

50

200

370

心理学

70

70

190

380

二、复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一)资格审核

时间:4月8日8:30~12:00

地点: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教学馆第三小教室

考生资格审核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网报填写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地方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四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以上复印件;地方院校毕业的往届考生须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非本校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审批推荐表、学员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四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以上复印件。

5.所有军队在职干部须携带本人军官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相关证明。

6.所有考生须自行下载《第四军医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填写完整后应届考生交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加盖公章、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加盖公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英语笔试

笔试时间:4月8日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研究生院教学馆第一、二、三、四教室

凭二代身份证和复试通知单入场

(三)心理测试

时间:4月8日19:00~21:00

地点:学校图书馆三楼电子阅览室

凭二代身份证和复试通知单入场

(四)学科考核

时间:4月9日~13日

地点:各部、院、系

联系电话:见附件

学科考核由各单位复试委员会复试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复试方案(见附件)。

(五)体检

时间:4月9~13日上午

地点:西京医院体检中心

考生须空腹体检,下午不安排体检。考生需携带复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

军队计划考生体格检查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教育部计划考生体格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调剂

1、调剂原则

①为保证培养质量,除院士可招收3名考生外,每位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上限为2名,其超出招生限额上线考生须参加学科及校内调剂。

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所列的导师类型调剂考生,如导师仅有专业型招生资格,不得招收学术型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具有双导师资格的导师如参加招生且招生达到2名,则必须招收至少1名专业型研究生。

③调剂实行双向选择。在复试期间进行,未按要求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统一调剂专业。

④严格学科门类调剂。报考基础类学科考生不得向临床学科调剂,鼓励临床学科考生向基础类学科调剂。

⑤对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向其它专业调剂。

⑥本校在职人员调剂须符合我校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2、调剂办法

①学科内调剂。学科内生源应优先调剂到本学科生源不足的导师。有1名上线考生的导师可再接收1名调剂生,无上线考生导师可接收2名调剂生。考生在同一导师名下的学术型和专业型之间调整,也视为学科内调剂。

②学科间调剂。须符合我校导师招生限额要求。

③校内调剂。须符合我校导师招生限额要求。

④校外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到校外的,若已达我校复试分数线,必须是确定无法被我校录取,向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调出。如成绩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招生培养处提供调剂帮助。

⑤凡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填写《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并报各单位业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审批,非学科内调剂考生必须参加拟调剂学科的专业复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先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复试通知单,参加外语笔试和心理检测后,方可参加学科考核和体检。

2、根据规定,未参加复试所有项目或复试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按时到校参加复试、体检,逾期不补。如在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将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考生对学科考核成绩和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向复试组织单位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各部院组织复核。考生对各培养单位复核复试结果以及英语笔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招生培养处组织复核或仲裁,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根据惯例,我单位不再寄发复试通知,请广大考生广而告之。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或各部院系,复试监督咨询电话见附件。

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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