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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2018年度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8年05月29日 08:50    发布人:卢杨    联系电话:774449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第四军医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及学校《关于2018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度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申请学位者独立完成,论文内容要完整、准确,层次分明,文字、图表要清晰整齐,使用规范,语句要精练通顺,说理透彻,实验数据要真实可靠,有较强的逻辑性,分析推理严谨,立论依据正确。申请学位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今年,学校将在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前,对通过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再次集中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合格者(博士论文复制比≤10%、硕士论文复制比≤15%)方可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将取消学位申请审议资格。

1、提交时间及方式

再次集中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论文必须在6月5日之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军网:http://yjsy.fmmu.mtn/pygl/)。

2、提交要求

上传最终版本学位论文前,申请学位人员需在系统中完善“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最后在“学位授予信息完善”中,上传PDF最终版学位论文。无故不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抽查

军委训练管理部为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军队院校要在端正学术风气上作出表率”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研风建设,对《军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优抽查工作实施办法》中军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由军委机关主管部门单独组织,调整为军委、军兵种两级机关主管部门组织;同时加大抽查力度,将博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由10%提高到20%、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由5%提高到10%。

新办法中抽查比例进一步提高,标准进一步严格。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论文质量,严把审查关口,从源头杜绝隐患论文出现。后期学校也将开展校级学位论文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将撤销学位。

四、研究生导师职责

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发挥起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引导研究生养成正确的学术规范;从根本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导师对此次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逐一检查,并为每篇学位论文签署《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承诺书》(附件1)。如在后期抽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导师责任。

五、培养单位职责

科室和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各级审查职能。学校下一步将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问责机制,对在国家、军队论文抽查中出现问题的论文,除追究研究生、研究生导师责任外,还将对培养单位进行问责。

《承诺书》由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周密布署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工作紧密衔接和有序开展。导师、学科和培养单位应对申请人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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