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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5日 09:40    发布人:李伟    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2018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公告》通知要求,研究生院拟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和程序

按照《“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2018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公告》规定执行,见附件1-2。

二、推荐范围

1、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确属优秀者,须由校外三位相同学科的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校外三位博导均须在《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推荐人”栏(见附件3)签字确认,同时提供推荐人个人简历一份。

3、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学科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研究内容与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中药学紧密相关,也可推荐参评。

4、参评论文应以中文撰写,且为不涉密论文。

三、推荐名额

各一级学科可推荐1-2篇参评论文。

四、推荐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论文中英文摘要》和《作者简况表》(见附件4-6),按照填写顺序提供代表性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等)PDF版证明材料,经导师同意,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2、审核:各培养单位填写《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通过后,于7月13日前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将附件3-6、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校外博导推荐人个人简历报研究生院。以上材料均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复核: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报校首长批准后,于7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者报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1、各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材料,务必保证填写内容与授予学位时原文一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2、各申请人要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如因填写不规范、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效等所致后果自负。

3、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落实保密要求,认真把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联系人:李伟,712537,xwc003@fmmu.edu.cn

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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