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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补充通知

2020年05月15日 14:56    发布人:陈晓楠    联系电话:712536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学位授予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和学员返校工作预案,现对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5月31日前,申请学位研究生务必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将个人信息进行完善确认。

2. 6月16日前,各分会和学科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汇总报送毕业研究生名单,将毕业研究生名单及《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2份)交至学科学位处。

3. 6月26日前,各秘书单位负责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提交学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二、组织方式

预答辩和答辩主要采用线下方式组织。各培养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远程视频的方式聘请外地专家参与答辩。

三、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按前期通知要求在答辩前组织完成预答辩和学位论文质量审查环节相关工作。

2.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在系统中录入预答辩组成人员、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科室或学科审核并给出预答辩结果。预答辩通过后进入正式答辩环节。申请人应登录系统填写《学位答辩书》,经导师、科室审核通过后,下载《学位答辩书》,并填写《论文答辩表格》、《分会投票表决票》和《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按要求打印装订,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周密计划和部署安排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工作。导师、学科和培养单位应对申请人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研 究 生 院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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