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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0年12月17日 09:51    发布人:樊镇阁    联系电话:712527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明确研究生课程考试流程,规范考核组织程序,实现考核目标效果,现将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要点和程序再次明确如下。

一、考前准备

各研究生公共课程负责人应提前学习《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考前工作要求》(附件1)和各项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分别选派业务素质强、认真负责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教员组成命题组和阅卷组。试卷组卷完成后,任何人不得泄露命题情况,试卷印制完成后存放于保险柜,无关人员不得接近和启封试卷。考前一周与招生培养处确认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安排好监考工作,并于考前最后一节课做好学员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公共必修课课程负责人考前于招生培养处领取考场名册、考场座次、座位分布图、座位标签等考场资料,并于考前半天内完成考场布置工作。

二、考试组织

各研究生公共课程负责人对监考安排、考场工作负主责,于考前带领监考人员认真学习《研究生公共课程监考守则》(附件2)和《研究生公共课程考场规则》(附件3),严格组织考试,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的学员,按照学校《违纪和作弊考生处理规定》处理。

三、阅卷及成绩登记

严格落实《研究生公共课程阅卷评分与成绩管理规定》(附件5)、《研究生公共课程试卷管理规定》(附件6),各课程在考试结束两周内(秋季学期最后一周的考试于寒假前)完成试卷批改,每部分试题评阅后需由评阅教员签全名,不得擅自改动评分标准,考试成绩一经公布不得更改。试卷批改完成后将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由招生培养处审核后将纸质版“成绩单”、“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和“考场情况记录表”,经教研(科)室主任审核签名,院系盖章后上报招生培养处备案。已阅试卷须装订成册,由各教研(科)室专柜保管,保管时间不得少于6年。

四、几点要求

1.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课程考试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每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率应当不低于5%”,立足我校研究生教学实际情况,研究生课程实行公共必修课末位淘汰制,每门公共必修课不及格率须不低于5%。阅卷评分应确保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反映学生学习情况,不得搞变通、打人情分。

2.根据2019年军队院校教育督查关于研究生考试问题整改举措要求,明确所有研究生公共课程平均成绩不得高于85分,且成绩服从正态分布。

3.课程考试是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底工程,各教学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坚决杜绝一切徇私舞弊。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考试结束后立即由监考人员收集汇总答题卡(答题纸),研究生院教学参谋和课程负责人现场封装并在封条处签字,保存于教学办公室保险柜,阅卷当日双方确认封条完好无损后拆封并阅卷。所有研究生公共必修课须在教学考评中心阅卷,阅卷时间联系招生培养处预约;其余公共课程阅卷时须全程录像,录像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年,阅卷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不得随意进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阅卷场地,研究生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做严肃处理。

2020年12月17日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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