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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30日 16:00    发布人:陈晓楠    联系电话:712536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1〕1号)要求,现就学校参加2021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非涉密学位论文。

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标准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遵循以下标准: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可结合2019年全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及评选结果进行上报,原则上已获得军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不再推荐参加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研究生院在收到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后,将组织通讯评议,在通讯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每篇论文均应填写《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作者简况表》(见附件)。

(2)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

2.电子材料。

(1)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2)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3)成果简介及证明材料(WORD格式,见附件)。必须是与论文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二)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

(三)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四)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为非保密论文,且其内容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五)务必确保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五、注意事项

(一)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学术型博士学位论文可推荐参评“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专业型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只能推荐参评“应用基础研究类”。

(二)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应按照附件的名称及类别归类并建文件夹。

1.请不要按论文作者归类建文件夹,如:第X附属医院-张三-作者简况表、论文。

2.正确格式为:第X附属医院-推荐表-张三、李四、……;第X附属医院-作者简况表-张三、李四、……。

(三)所有填写的单位代码均为91030,单位名称均为空军军医大学。仅推荐汇总表和推荐表需盖章。

(四)各单位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对有学位论文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取消有关学位论文的参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作者及单位的相关责任。

(五)各单位于4月9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

联系人:陈晓楠 联系电话:712536

邮箱:xwc003@fmm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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