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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启动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6日 16:13    发布人:李伟    联系电话:712538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军队学位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轮合格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学校具体参评学位授权点如下:

(一)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

0402心理学、0710生物学、0831生物医学工程、1001基础医学、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7药学、1008中药学、1009特种医学、1204公共管理。

(二)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2个)

1051临床医学、1052口腔医学。

(三)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5个)

0454应用心理1053公共卫生、1054护理、1055药学、1056中药学。

参评学位授权点具体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学科方向、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特色、课程教材质量、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重点突出人才培养,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评估标准要体现本学位授权点的办学水平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

三、评估总体安排

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20-2024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25年为抽评阶段。学校拟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相关工作:

(一)2021年4月底前,学校报送《空军军医大学参评学位授权点名单》。

(二)2021年7月15日前,学校报送《空军军医大学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三)2024年10月前,各单位完成自我评估工作以及整改工作,编写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专家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参评学位授权点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2022年3月、2025年3月底前,各单位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五)每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编写完成《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等材料,经脱密后报送研究生院,统一在学校军综网主页发布。

(六)2025年1月-12月,学校继续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接受上级单位组织的抽评工作。

四、评估总体要求

(一)成立自我评估领导小组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学校自我评估领导小组,指导制定学校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参评学位授权点名单、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等。

在校学委会指导下,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自我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学校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参评学位授权点名单、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负责审定各单位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各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评估结果等。

各单位应成立自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组成单位的主官和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等,负责本单位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统筹数据与材料,撰写各单位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开展同行专家评议,制定改进提升方案等。

(二)制定《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等,各单位要统筹规划自我评估工作,制定《自我评估工作方案》(附件2)。自我评估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评估目的和原则、评估范围、组织机构和组织形式、评估方式、评估内容、时间安排、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制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版)》、《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等,各单位须结合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同特点,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学科方向、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特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制定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特点、有学科特色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授权学科(类别)代码顺序附在《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后。

(四)编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各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情况和各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各单位编制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附件3)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4-1,4-2),编制工作贯穿自我评估全过程,主要突出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经脱密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在学校军综网主页发布。

(五)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2022年3月、2025年3月底前,各单位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表格择时另行下发。

(六)编制《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

2024年10月前,各单位根据各学位点2020-2024年总体建设发展情况、专家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评审结果等,编制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5、6)。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我评估工作方案》《2020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2020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和《2020年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院。12月15日前将《2021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2021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和《2021年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是对学校各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评估结果是监测“双一流”建设、“双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学位授权点增列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注重工作质量与效率,确保本单位评估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求真求实,确保实效。此轮合格评估模式变化较大,持续时间长,各单位应加强评估全过程管理,确保评估材料真实可信,严禁在评估数据、评估形式等方面弄虚作假,确保自我评估达到预期效果。

(三)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各单位要以此次自评为契机,着眼学位授权点未来建设和发展规划,把查摆问题、明确差距、督促改进、总结经验、持续提高质量作为首要目的,进一步理清学科建设思路,真正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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