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2019-KJJYDX-1036
三、项目概况:遴选确定我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3家,主要负责为我部食堂所需的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提供采购供应、配送和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1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或其设置的分支机构注册地须在陕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中被财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营业范围需包含副食品经营相关内容。
(八)具备一定的仓储及冷链配送供应能力,要求至少具有1间200平米以上冷库。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报名资料审核后另行通知。
(二)发售地点:陕西西安。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报名,2019年9月5日至9月11日(0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出示法人代表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若供应商注册地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设置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售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最近12个月(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行汇款单;
6.最近12个月(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仓储能力证明,具有200平米以上冷库的证明材料,须附实景照片及相关租赁或产权证明;车辆配送能力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9.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函。
我单位将视情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我单位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六、开标、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陕西西安。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张助理
电 话:029-84712904 029-84712905
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