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科研经费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2019-KJJYDX-1044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科研经费管理系统 |
数量 |
1套 |
设备功能要求 |
结合各方管理系统特点及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实际,建议新的科研经费管理系统需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①系统管理以项目负责人为基础,相关科研项目与项目负责人进行单向关联(即项目与负责人为“一对一”关联,负责人与项目可为“一对多”关联),项目负责人登录个人账号即可随时、全面掌握本人所承担的所有科研项目经费情况,包括到账上账情况、开支使用情况、账面结余情况等,相关数据信息具备导出或在线打印功能,无需再去财务进行账目查询或打印明细账,节约科技人员时间和精力,使其更好地全身心投入到科研工作当中。 ②系统对科研经费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即以实际到账金额和预算科目总额度进行开支控制,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情况进行开支,不再局限于每次到账经费的明细化分配额度,使科研经费开支使用更为方便、灵活。同时可减少经费分账及上账工作时间,缩短经费到账周期。 ③系统报销界面显示项目已报销金额、已提交待结算金额、实际结余等信息并形成勾稽关系,实现结算前的经费预算指标控制,确保不超支,减少后期调账及对账工作量。 ④系统提供智能数据存储服务,可根据当前用户提供的数据自动生成对应的数据库,如结算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首次录入的人员姓名、证件号、银行账号等信息,系统自动记录并存储,当用户再次输入时可进行查询并直接导出。 |
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人员管理 |
包含:系统管理员、二级单位管理员、项目管理员、财务管理员和负责人 |
2 |
项目管理 |
系统包含项目课题编号、项目名称、余额等信息进行批量导入,并将项目与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代码建立对应关系,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账号后可查看并选择某个课题进行操作,选择某个明细科目报销时自动生成财务代码,无需手工录入。支持批量导入功能。预留项目过程管理、执行情况、项目清单等子功能。 |
3 |
经费管理 |
☆1.经费管理总原则为实现经费总额控制,即:①控制项目负责人各项明细科目累计开支不超任务书各项明细科目总预算。②控制各项目负责人每笔开支不超现有到账经费数额合计。当报账人员在系统填写提交金额加已报销金额累计超出预算表的上线或现有到账经费数额时,系统拒绝输入,并有提醒功能,确保不超报。报销页面应显示并做到以下对应关系,使经费信息一目了然,使用符合规范。对于在研课题,实行将课题余额作为任务书录入,后续到账经费进行分配和预算追加的过渡措施。系统能保留追加过程,能够显示每次追加的时间及金额。报销过程与原则与新课题类似。 2.经费到账及报销管理:记录每次各项目金额的到账时间、拨款单位、金额、批次信息,系统提供通过指定的模板导入到帐信息。科研管理员可以在科研经费管理系统里进行经费的分配,实现项目到帐,并可在项目到帐时实现管理费等扣除设置。 #3.课题经费预算调整:对于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预算申请,校项目管理员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点击预算调整按钮,选择需要调整的课题,在任务书明细科目中调增的直接录入+数额,调减的直接录入-数额,系统自动计算出调整后金额,实现任务书明细科目金额自动变更。然后点击下达按钮,将预算调整指令下达给项目负责人告知其预算调整已完成。科研经费管理系统提供智能数据存储服务,会根据当前用户提供的数据自动生成对应的数据库记录存储,当下次用户再次输入时可以进行查询直接带出。同时,也可以在后台指定的入口进行数据管理。 4.经费统计分析:可以查询每次报销清单、每个项目预决算清单、每个项目报销详情;项目费用已报销和余额。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可提供单个项目的统计分析,同时也提供所有项目的经费统计分析。 |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0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请电话咨询)
(三)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将所需资料复印后装订或胶印成册(《报名文件》1份),所需资料出现未经装订处理、散乱分页、影响整洁美观等情况的有可能被拒绝。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助理 李助理
电 话:029-84712903 029-84721905
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