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服务
二、 公告编号:2019-KYDXJ-0106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1 |
CG1523 |
医院宣传片拍摄制作宣传服务 |
黄韬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西京医院医用采购活动的处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为固定条款无需提出异议。(发售文件时初审)。
技术参数后附。
五、 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要求
报名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7时
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发售时间:待定;
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 评审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九、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及公示栏发布。
十、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西京医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黄 韬
电 话:(029)84772053 13679297730
传 真:(029)84772052
邮政编码:710032
西京医院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