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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告

空军军医大学校直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1-JK15-F1200)

2021年07月22日 10:37    发布人:毛助理    联系电话:712906    发布单位: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我部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校直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K15-F1200

三、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分为3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备注

01

蔬菜类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选取1家具有相应供应能力的配送商,为校直食堂提供所需的蔬菜类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全年采购预算约240万元。

02

水产、禽、肉(含冻货)类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选取1家具有相应供应能力的配送商,为校直食堂提供所需的水产、禽、肉(含冻货)类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全年采购预算约870万元。

03

调料干货(含蛋类)类、百货类(水果、牛奶、糕点、坚果、一次性碗筷等类)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选取1家具有相应供应能力的配送商,为校直食堂提供所需的调料干货(含蛋类)类、百货类(水果、牛奶、糕点、坚果、一次性碗筷等类)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全年采购预算约630万元。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须对所选包号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并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投标,制作几套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招标人要求,01包、02包、03包兼投不兼中。即若投标人01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02包、03包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若投标人02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03包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18年6月1日以前成立),01包、02包为生产经营销售一体类企业,03包为销售型企业。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年销售额均不低于3000万元。

(三)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投标人或其设置的分支机构注册地须在陕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七)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同证明文件。

(八)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与所投标包相关)。

(九)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仓储及冷链配送供应能力,要求至少具有300立方(含)以上的冷库,1000平方米(含)以上仓库。(仅01包、02包具备)

(十)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要求至少具有1000平方米(含)以上仓库。(仅03具备)

(十一)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配送能力,要求至少拥有5辆(含)以上配送专业车辆,1辆以上冷冻食品保鲜车及专职配送人员负责配送。

(十二)在近2年(2019年6月1日至今)内受过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中止合同停送处罚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9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详细地点电话咨询。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 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购标包包须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出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且01包、02包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生产、加工等类似内容;

3.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

4.最近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汇款或缴纳凭证和最近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汇款或缴纳凭证;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仅分支机构注册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提供);

6.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网站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9.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同证明文件;

10.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与所投标包相关);

11.不少于300立方(含)以上的冷库证明材料(自有冷库提供产权证明;非自有冷库,提供冷库产权证明及投标人与冷库所属人签订的2年以上合约期内的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冷库面积页、租赁有效期页、使用用途页);(仅01包、02包提供);

12.不少于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仓库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产权证明;非自有仓库,提供仓库产权证明及投标人与仓库所属人签订的2年以上合约期内的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仓库面积页、租赁有效期页、使用用途页);

13.数量不少于5辆(含)以上的配送专业车辆及数量不少于1辆(含)以上的冷冻食品保鲜车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非自有的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投标人与机动车所属人签订的2年以上合约期内的租赁合同,内容须包括: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车辆号牌、租赁有效期页、使用用途页);

14.投标人未在近2年(2019年6月1日至今)内受过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中止合同停送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详细地点电话咨询。

(四)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8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详细地点电话咨询。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采购网》(www.plap.cn)、《大学校园网》(https://www.fmmu.edu.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助理

电 话:029-8471290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启帆、刘武超

电 话:029-81312933 

电子邮箱:baiyanting@cntcitc.com.cn

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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