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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直单位招标

空军军医大学数字PCR系统更正公告 (2024-JK15-W1135)

2024年08月21日 15:32    发布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84712904    发布单位:物资集中采购室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一、项目名称:数字PCR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JK15-W1135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中:

“最高限价:198万元”变更为:“最高限价:198万元(免税)”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中:

项目名称

数字PCR系统

最高限价

198万元人民币

数量/计量单位

(1台)

是否进口

进口

变更为:

项目名称

数字PCR系统

最高限价

198万元人民币

数量/计量单位

(1台)

是否进口

进口

是否免税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中: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

变更为:“(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交货至甲方使用科室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免费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设备所有权交割以双方签署验收单的时间为准,之前设备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中: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货款,待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发票、货物接收单、合同等相关材料送交给需求方,需求方按照合同约定协调财务部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具体以财务结算部门要求为准)。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变更为:“(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甲方使用科室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进口代理公司办理结算手续,进口代理公司在收到甲方支付货款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2)合同价格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免税项目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进口代理公司由甲方指定。

3)甲方承担外贸代理费和银行手续费;

4)乙方承担设备的报关、报检、提货、仓储、运输、检疫、港杂费等费用。另外,由于进口贸易关系导致货物所加征的关税,由乙方承担。”

5.原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样本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

变更为:“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交货至甲方使用科室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免费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设备所有权交割以双方签署验收单的时间为准,之前设备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原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样本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

“九、资金结算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待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合同乙方将发票、货物接收单、合同等相关材料送交给甲方,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协调财务部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于 (时间)向乙方支付完成。(具体以财务结算部门要求为准)。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变更为:“九、资金结算

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甲方使用科室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进口代理公司办理结算手续,进口代理公司在收到甲方支付货款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2.合同价格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免税项目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进口代理公司由甲方指定。

3.甲方承担外贸代理费和银行手续费;

4.乙方承担设备的报关、报检、提货、仓储、运输、检疫、港杂费等费用。另外,由于进口贸易关系导致货物所加征的关税,由乙方承担。”

7.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含税)”、“金额(含税)”变更为:“单价”、“金额”。

8.原招标文件中涉及项目免税的部分同步进行变更,其它内容不变。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和《某学校校园网》(https://www.fmmu.edu.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张工

办公电话:029-86676330

移动电话:18092761614

邮箱:shanxixm@chinapsp.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7楼707室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毛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029-84712910/029-84712904

物资集中采购室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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