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经查实供应商采取串通投标手段中标的物资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管理规定需要其继续履约的,参照军队单一来源采购审价规定组织审价,扣除利润,按照审定的实际成本结算,审定结果高于合同金额的仍按照合同执行;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采购单位应当会同采购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存在明显价格风险的应予审价,并追缴成本之外付款。供应商不予退还的,予以终身禁止处理。”之规定,结合你单位在我校多项目中存在围串标问题但不配合审价实际,现通知你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配合审价工作,进入审价流程,若不配合将对你公司进行从重处罚,给予你公司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具体以空后采资局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