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军籍学员校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K15-W102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无军籍学员校服 |
详见采购文件第 六章采购项目商 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306,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女学员服装3412元, 男学员服装3173元 (单项最高限价详 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配备需求清单)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1,306,000.00元,壹佰叁拾万零陆仟元整
采购包1:1,306,000.00元,壹佰叁拾万零陆仟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3,412.00元,叁仟肆佰壹拾贰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九)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6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四)提交方式:线上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八、样品
采购包1:需提交样品
提交样品时间:2026-06-16 08:30:00
提交样品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提交样品数量:6
提交样品要求:
(一)提交样品开始时间:2026年6月16日08时30分。
(二)提交样品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09时30分。
(三)提交样品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四)提交样品数量:男春秋常服1套、男女长袖衬衣各1件、男女夏裤各1条、男羽绒服1件 。
(五)提交样品要求:
1.每件样品应单独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不得有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如有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裁剪等必要措施(样品评审为盲评,不得出现生产厂家标识),未按要求密封、遮拦、裁剪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应当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制作,不得随意变更样式。
3.预中标供应商的样品不予退还,封存至甲方指定地点,作为后期质检验收的依据。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于采购结果公示或质疑、投诉处理期满后予以退还。
4.提交样品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供应商请于2026年06月02日15时00分00秒前提交标前答疑问题,提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二)标前答疑会时间:2026年06月02日15时00分00秒,联系人:毛助理,电话:029-84712910、029-84712907
(三)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根据进一步规范供应商违规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如有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将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等网站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助理、狄助理
办公电话:029-84712910、029-84712907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助理、狄助理
联系电话:029-84712910、029-84712907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助理
联系电话:029-84710856
物资集中采购室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