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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医院招标

商业街超市项目招标采购意向公示

2025年04月21日 09:00    发布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984775086    发布单位:西京医院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本单位采购信息,现将本单位商业街超市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计采购

时间

备注

1

商业街超市

医院(以下称“甲方”)提供营业场所,引入服务企业(以下称“乙方”)提供超市商业服务。

资料附后

2025年5月


一、项目名称

商业街超市项目

二、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附件《参数表》

三、供应商征集材料包括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近三年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军队采购网三个截图)。

7.非“军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意见建议反馈表(按模板填写,见附件2)。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截止2025年4月1日前至少有5家正常直营3年及以上,营业面积不低于500平米的大型商超证明材料(提供经营门店清单,标明地址、开业时间、营业面积(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说明是否直营、执照类型、法人姓名或控股关系证明)。

五、材料递交方式

(一)请意向企业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以线上形式反馈至联系人邮箱,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的供应商。

(三)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及加盖公章,按附件2模板格式填写,需线上提供word电子版及盖章后的PDF文件,格式如下:

1.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采购意向建议。

2.内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名称、电话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3.附件:上述材料按序号制作成PDF文件(加盖公章),文件题目同主题。

4.如材料未按要求,我部将拒收。

5.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

六、公示期限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9-84775086

邮箱:401465896@qq.com

2025年4月21日

  • 附件【1参数表 .docx】已下载
  • 附件【2供应商反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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