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西京医院招标 >> 正文
西京医院招标

《***损伤院内救治规范》审稿会场地服务比价公告

2025年11月20日 16:58    发布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29-84775023    发布单位:西京医院    发布范围:公开    阅读:

我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损伤院内救治规范》审稿会场地服务

1

见附件

10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址:

2025年11月21日-25日(工作日)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联系人及方式:

李助理 029-84775023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性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西京医院

2025年11月20日

关闭

相关信息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