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医院洗涤剂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医用洗涤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TDYY-HB122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拦标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医用织物强 力去污型 |
医用主洗液 |
KG |
2300 |
12.50 |
28750.00 |
2 |
医用助洗剂 |
KG |
5000 |
11.50 |
57500.00 |
3 |
医用消毒、漂白型(氯漂液) |
KG |
1200 |
2.00 |
2400.00 |
4 |
医用中和酸剂 |
KG |
900 |
8.30 |
7470.00 |
5 |
乳化剂 |
加仑 |
1200 |
53.20 |
63840.00 |
6 |
白色织物去污型 |
A型(强力洗衣粉) |
KG |
400 |
8.30 |
3320.00 |
7 |
B型(氯漂粉) |
KG |
50 |
8.30 |
415.00 |
8 |
彩色织物杀菌、增白增艳型(氧漂液) |
KG |
100 |
7.20 |
720.00 |
9 |
次氯酸钠 |
加仑 |
1000 |
30.40 |
30400.00 |
合计 |
194815.00 |
四、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要求 |
技术要求 |
1 |
医用织物强 力去污型 |
医用主洗液 |
去除医院环境下出现的血渍、药渍、尿渍以及各种污渍 |
总活性物含量≥13﹪,无异味。 (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2 |
医用助洗剂 |
游离碱[以(NaOH)计]质量分数≥25%(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3 |
医用消毒、漂白型 (氯漂液) |
针对医院布草织物进行杀菌,漂白、消毒 |
有效氯[以(CL)计]含量≥10%,无异味。(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4 |
医用中和酸剂 |
中和织物表面附着的残留碱,保证洗涤后织物不变黄,延长使用寿命 |
酸值[以(草酸)计]≥30﹪,无异味。(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5 |
乳化剂 |
去除聚酯、混纺、棉等合成织物的顽固重油污 |
总活性物含量≥13﹪,无异味。(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6 |
白色织物 去污型 |
A型(强力 洗衣粉) |
能降解白色织物污垢表面张力,在机械作用下,污垢从纤维中脱离出来,使白色织物更加亮白 |
总活性物含量≥13﹪,无异味。 (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7 |
B型(氯漂粉) |
有效氯[以(CL)计]含量≥10%,无异味。(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8 |
彩色织物杀菌、增白增艳型(氧漂液) |
针对彩色织物起到杀菌、增白功能,洗涤后更加干净亮丽,保持织物原有色彩 |
总活性物含量≥13﹪,无异味。 (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9 |
次氯酸钠 |
|
有效氯[以(CL)计]含量≥10%,无异味。(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
注: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3171.2-2009),且必须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为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 www . plap . cn )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 ccgp . gov . cn )”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六、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 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8时00分 - 2025年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报名文件递交地点:电话咨询
3、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格式自拟、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9)报价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网站截图;
(10)报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站截图;
(11)报价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本项目资格条件由询价小组现场审核,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报价人均可参与报价,报价人不足3家时,询价人重新组织询价。
七、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8日9时00分-2025年2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询价文件递交地点:电话咨询
3、询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某医大校园网》(http://www.fmmu.edu.cn)、《某医大附属二院官网》(http://tdwww.fmmu.edu.cn)上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9-84777258 13991111130
报价供应商对公示参数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致电联系。
十、监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供应商认为询价过程、询价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或对询价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馈。对询价过程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对询价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询价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监督人:董助理
监督电话:029-84778151
后保中心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