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在核查制剂室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编号:2024-JKMKQY-F1001)采购项目资料过程中,经调查核实发现参与招标采购的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投标。因供应商不配合到场,无法进行约谈,不能签署《供应商知情告知书》,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和《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完成告知程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具有申辩权利,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辩材料,逾期申辩视为放弃,公告期满后视为告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违规情形及处罚建议
经调查核实发现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参加制剂室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JKMKQY-F1001)期间,经查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社保与实际不符。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认为存在虚假投标行为。
根据《关于试行<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的通知》(军后采【2016】512号)第六章,第三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之规定,建议对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处罚如下:一是禁止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1年内禁止参加空军采购活动;二是当时法定代表人乔跃军(身份证号:410303197506222510)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1年内禁止参加空军采购活动;项目代理人郭伶俐(身份证号:420325198712207324)1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空军采购活动。
二、联系方式
申辩联系人:郑助理 杨助理
联系电话:029-84776724 029-84776359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