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院精神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医院精神文化长廊建设项目需求为电子橱窗4套,宣传展示媒介载体为电子屏幕,实现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等多种展示形式,以提升医院宣传展示效果。
三、招标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意见、建议受理期限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5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意见反馈表(附件2)的格式提出本项目需求参数中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包括投标人意见反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意见反馈方式:现场提交或邮箱,邮箱为77579616@qq.com
3、意见反馈地点:陕西西安(详细地址联系张工)。
4.对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但要求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6.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9-84776813
口腔医院
2025年1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