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引入自助售卖机服务意向公示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采购要素论证:
一、项目名称:
引进自助售卖机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服务场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共设8至10个服务点投放自助售卖机,销售商品以饮品、食品、自助咖啡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乳制品、坚果、饼干、巧克力、方便面等副食品。
(二)项目要求
1. 本项目针对自助售卖机拟售商品折扣率进行竞争性谈判,全部商品价格应低于医院周边大型连锁超市(永辉超市、华润万家、松林超市等)同品牌正价商品的平均价;
2. 招标方将每月对出售商品价格进行市场调查,服务供应方未按优惠政策落实商品价格,经3次警告、约谈提醒仍不予整改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 本项目服务商品和机器均为国产正规品牌,所售商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严禁销售国家和招标方明令禁止的商品,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杂牌和“三无”产品;
4. 本项目按实际使用面积收取场地使用管理费,项目设施设备所消耗的电费需供应商自理,场地租赁费依据评估公司评估价医院南区77元/㎡/月,北区69元/㎡/月的价格标准执行。
(三)服务要求
1. 自助售卖机每日至少进行1次消杀,日常维护频率每周至少2次;
2. 商品上架率保持90%以上或商品缺货每次不能超过3个单品;
3. 商品不能出现破损、少色、过期食品,商品保质期必须在2/3日期以内,超过有效期2/3的商品不得上架出售;
4. 售后反馈及投诉处理响应周期应在半小时至48小时内;
5. 服务供应方应建立完整的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6. 服务供应方每月需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包括规格、型号、品牌及价格明细;服务过程中如需增减设备或增加商品品种时,应提前向招标方报备。
(四)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服务质量(满意率85%以上)进行一次续签。
三、预算及采购方式:
(一)项目预算:无预算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
四、采购意向公示期: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鼓励线下报名方式参与,对于线下报名的供应商,将有机会被邀请现场参与我院组织的采购需求调查活动和论证环节;
(四)于线上报名参与供应商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由于无法现场与论证专家进行沟通核实相应情况,可能会产生歧义和误解,将有可能影响意见建议的采纳;
(五)参与需求调查和论证,提出的意见建议,如能提供佐证材料,将有利于意见建议被采纳。
(六)有参与意向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包括:
1. 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及具备两家以上项目经营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含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近三年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军队采购网三个截图),以及非“军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4. 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书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技术参数、产品彩页等)。
(七)反馈意见建议注意事项
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书,需现场提供word电子版及盖章后的纸质文件。
无意见则无需提供;提出需求参数中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我部将拒收。
六、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并审核材料,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刘主任 15353612460;苏助理029-8475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