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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医学心理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07-18 点击量:

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根据《第四军医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第四军医大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学工作是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基本任务是传承知识、开发智力、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使学员全面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未包括的教学工作或学校更新了相关规章制度,按《第四军医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教学过程管理

(一)集体备课和试讲

在个人充分备课的基础上,对新课程、重点难点内容,教研室应组织集体备课。新教员讲课,老教员讲新课和重点难点授课,应组织试讲,并邀请校、部督导专家进行效果评价,试讲不过关者不能上讲台。

(二)听课

教研室应组织指导性、检查性、观摩性听课活动。新教员讲课,老教员讲新课须指定高年资教员进行跟班指导,教研室领导每学年必须坚持对任课教员进行检查性听课。根据情况组织观摩性听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授课质量。

(三)教学准备会

开课前,各教研室拟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组建教学

组,检查人员、教材、教案、实验器材、教具、电教辅助手段等落实情况,组织师生见面会,促进师生交流与沟通,确保正常开课。

(四)评教评学会

教研室应及时征求教、学、管三方意见和建议,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改进,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五)教学总结会

课程结束后,应于两周内进行,总结教学经验,分析教学质量,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六)教学日

每周三上午为“教学日”,系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检查性听课,了解教学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教学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教学日”活动。

第五条教学档案管理

()各教研室选定一名热爱教学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掌握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有一定计算机和档案管理基础的教员兼任教学档案管理员。

()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主要包括:所有与教学有关的资料(教案、试卷、教学管理等相关文件和教学日志、集体备课、试讲、听课记录本等)以及教学声像资料、磁盘等。

()日常教学档案在每门课程结束后,每学年结束或该项工作结束时进行集中收集,重要教学档案可随时收集,教员必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教学档案一般按年度、事项分类整理,按年级、专业、班次组卷,并按上级规定统一进行编目,教学档案一般归档一份。

()教学档案一般以纸质文档方式保存,并辅以计算机管理。

()各教研室应加强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使用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教案管理

(一)教案以2002年总后卫生部发行的《示范教案》为标准,以学校教案模板为基本格式,教案应详略得当,书写工整,项目齐全,统一规范。

(二)教员授课前,其撰写的教案必须严格把关,分别由教学组长、教研室主任审阅,修改完善并签字后方可授课。

(三)教案必须注重内涵。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标准,在加强“三基”训练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适当引入医学前沿知识和学科交叉内容,合理使用多媒体等教学辅助手段,注重双语教学、启发式、互动式和以问题为中心(PBL)的教学方法应用。

(四)教研室必须加强教案管理。教员及所在教研室应高度重视教案质量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抓好质量管理,系机关组织教案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优秀、缺陷教案展评”活动。

第七条 考试管理

(一)考试前一周,由教研室教学秘书或教学组长将试卷审批单和AB两套试卷(考试用1套,补考用1套),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和部领导逐级审核,上报训练部机关审批合格后,在训练部指定地点印制考卷。

(二)考试期间,教研室主考及监考应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考场纪律教育,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及时采取提出警告、调整座位、收缴试卷、令其退场等措施,并按规定填写《考试执行情况报告表》。

(三)考试结束后,教研室应及时组织阅卷,对试题质量及考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学员成绩报告表》和《考试执行情况报告表》须在考试结束4日内报送学校训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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