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中心的教学经费管理,充分发挥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教学运行需要,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的内容及开支范围
(一)教学经费主要包括:教研室实验教学准备费用、仪器设备维护费用、学员自主课题经费、教学差旅费、教学论文版面费、教学人员工资及补助、教学相关专利费用(科室每年资助5项)以及教学活动相关的其它经费等。
(二)实验教学准备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实验教学动物费及购买实验试剂和耗材。
(三)仪器设备维持费。用于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持及各种仪器设备的自制及相关配件的购置等费用。
(四)学员自主课题经费。用于基础医学综合实验学员自主课题的试剂,动物购买。
(五)参加教学会议费用。主要用于教员参加教学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等。
(六)教学活动相关的其它经费指开展教学业务用的消耗性开支。包括教师备课用品、电话费、教学材料、教学资料复印及打印费等。
二、教学经费管理
(一)教学经费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教学经费预算严格按项目进行。教研室实验教学准备费用、仪器设备维护费用由各模块主管提交预算。
(三)学员自主课题经费原则上每小组不超过2000元,特别优秀的学员,如获得全国大学生实验设计大赛三等奖以上或者发表SCI论文者,资助经费可追加到每组5000元。
(四)中心根据科室教学及人才培养需要,选派教员参加相应教学会议或培训。会务费,差旅费用报销按学校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五)教学经费报销按照我中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规定,由教学副主任及基础部双重审批。
三、本规定自2013年3月25日起实施,中心保留解释权。
第四军医大学教学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