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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07-18 点击量:

为加强我系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育教学能手,特制订本规划与方案。

第一条 培养对象:毕业分配到我院,教龄在5年(含5年)以下的教师。

第二条 培养目标:一年合格、三年骨干、五年成才。

第三条 培养内容: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思想教育和医学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授课技能等。

第四条 培养体系:岗前培训、专业培养。

(一)岗前培训包括:严格按照学校和系里安排参加青年教师培训学习并考试合格指定培养导师实行一对一指导备课,上课之前必须通过试讲,经试讲评定合格方能进行授课

(二)专业培养包括:由培养导师,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进行跟班听课和集中评教,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参加教师培训,外语口语培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教学、学术研讨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提高学历层次,鼓励攻读研究生学位和出国进修学习;参加研究课题中,锻炼和提高科研能力;积极申报课题,积极发表科研、教学及教改论文;参加课程改革和教材编写;承担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等工作,提高其行政管理的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 由各教研室为本单位青年教师指定一名经验丰富、教龄8年以上的教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结对指导,并签定指导协议。

第六条指导期以一年为一阶段,为期三年。指导教师要经常给青年教师上示范课,并作好详细的记录。为使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指导教师可以采取亲自听课的方式,也可以对青年教师授课过程进行全程摄像,课后请教学组共同点评。

第七条 青年教师应尊敬指导教师,主动交流,努力增强教育管理能力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进修和教研活动,如听各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等。接受指导情况由本人撰写报告后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报系教学办备案,作为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系内成立评价检查小组,系主任为组长,系教学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每学年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给出优秀、良好、合格的评价。检查项目包括:听课;指导教案;指导教师评语;教育教学论文或电子课件。根据以上项目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第九条 以上评价等级,分别给指导老师和青年教师颁发证书,分别作为指导老师评聘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评价指标,青年教师年度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 青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奖,系里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系教学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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