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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校开展博士生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10-24 来源: 作者: 浏览:

训练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学位[2007]30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国博士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军队学位办[2007]18号、陕西省学位[2007]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博士生质量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需要完成的工作
(一)完成本单位的博士质量调查分析。(提纲见国家文件附件2)
(二)完成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四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提交纵向比较和中外比较评阅意见综述。(具体要求见国家文件附件3)
生物学、基础医学由基础部负责汇总,涉及到生物医学工程系、航空航天医学系的内容,由各系将比较分析结果交到基础部。临床医学由附属一院、二院分别组织进行。口腔医学由口腔医院组织进行。
其他单位可按照国家文件方案进行比较分析。不作硬性要求。
(三)收集整理本单位博士典型材料和博士生在其中作用突出的代表性成果材料。
1、各一级学科指标分配
基础医学博士典型、代表性成果各2个;生物学、临床医学(一院)、临床医学(二院)、口腔医学、公卫与预防医学博士典型和代表性成果各1个。
2、博士典型材料参考提纲
① 个人基本情况;② 德才表现;③ 学习情况(课程成绩、教学或临床实践表现、中期检查情况、外出学习或参加学术交流情况);④ 取得主要成果,包括论文、课题、获奖成果、专利等,进行简要介绍;⑤ 博士论文主要内容介绍,突出创新点;⑥ 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3、代表性成果要求
① 博士生作用突出的成果介绍;② 总字数不超过2000字。
(四)组织问卷调查。(问卷样式见国家文件附件4)
调查问卷Ⅰ要求全体应届毕业博士填写,问卷Ⅱ由全体博士生导师填写;问卷Ⅲ由各单位研究生主管领导填写;问卷Ⅳ由在国内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全体干部填写。
(五)填报本单位博士学位授予情况数据表。(见国家文件附件5)
(六)配合组织召开座谈会。(座谈会提纲见国家文件附件6)
学校将择时召开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管理人员、非博士学位工作人员座谈会,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相应的座谈会。
二、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一)提交材料包括:
1. 各单位博士质量调查分析报告一份(含电子版)。
2. 各单位博士论文横向、纵向比较的专家评价意见综述一份(含电子版)。
3. 各单位回收的4类人员调查问卷。
4. 各单位博士学位授予数据统计一份。
5. 各单位收集博士的典型材料和代表性突出的成果材料一份(含电子版)。
  (二)材料提交时间
11月20日前,以上材料全部上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景静姝参谋,电话:774357。

 研究生院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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