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参加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各单位推荐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2、以下四类博士学位论文不参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已参评过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推荐原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应按照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推荐论文的研究课题应在本学科领域有创新、有突破,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
三、报送材料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5本。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4),作者简况表(附件5),请按顺序装订成册(16K),报送5份。
3、证明材料(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不用提供),按顺序装订,报送5份。
4、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5),报送5份。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四、有关要求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是反映我校研究生培养成果的重要途径,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集中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博士生情况,在上半年全军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摸排的基础上,力求把本单位最优秀,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具有竞争力,在所属学科中创新性强、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显著的学位论文推荐上来。
2、填报推荐材料时,所申报论文的博士导师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博士本人认真讨论研究材料的组织、成果论文的排序等。填报内容既要真实、准确,同时也要全面充分反映博士论文的研究水平,不得有遗漏。如博士本人目前不在校,所在科室及其导师应主动承担起准备申报材料的任务。
3、各单位应组织专家评议。要综合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研究工作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和水平、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杂志影响因子等各个因素,确定本单位推荐评选的论文。
4、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
5、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要一致。
6、凡推荐参评的学位论文一律作脱密处理,所有推荐参评论文须经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报。
有关表格可从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的相关附件中下载。
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联 系 人:李海涛
联系电话:774441
电子信箱:haitaoli@fmmu.edu.cn
附: 附件1、各单位推荐名额
附件2:各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4: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doc
附件5:作者简况表.doc
附件6: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doc
附件7: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评价意见表.doc
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