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办文件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汇总各单位申报意向,学校确定拟申报学位授权点名单。
2、各拟申报学科参考《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附件1),填写《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附件2),并由各单位机关负责把关审核。
3、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拟申报的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论证和审核,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申报材料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
4、研究生院汇总各单位最终申报材料,向总部上报《申报和自审工作总结报告》、《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和《汇总表》。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以服务部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定位、办学特色和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申报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做好论证与材料撰写工作。
2、各单位须在2014年1月8日(星期三)前将《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以光盘形式交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刘津平,774311,13572263479
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