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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军队在读研究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1-22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卢杨 浏览:

各部系,研究生管理大队,各附属医院:

根据总部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军队在读研究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2013年在读军人研究生当年参加并完成的国际高水平学术活动(即2013年已经出国(境)参加过国际高水平学术活动并回国的当时在读研究生,此次资助不需要再次申请出国(境))。

(二)本资助项目适用的高水平学术活动是指由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认可的,国际权威学术组织在我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召开的系列学术会议(须冠以“第xxx届”的序号),或由国际知名大学和专业学术组织和机构召开的国际高层次学术会议、论坛和研讨会等。

二、资助对象

申请资助的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军队学位入学信息注册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全日制在读军队研究生(不包括当时正在境外留学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和良好的专业发展潜力。

(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撰写的学术论文或摘要,经培养单位保密部门审核同意对外发表,被在境外举行的本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活动录用,受邀作口头报告(宣读)或论文张贴。

(四)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的主题与申请者学习研究方向密切相关,且有利于促进该学习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

(五)每一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一篇学术论文只资助一人(第一作者)。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一)资助经费由总部给予军队培养单位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助,主要用于受资助人出国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的国际往返旅费(经济舱)、会议注册费(版面费)、护照签证费和国外生活及地面交通费(含往返路程不超过15天)等。

(二)定额补助标准为:赴欧美国家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的每人次5万元(不含俄罗斯、乌克兰) ;赴亚洲、非洲、大洋洲国家以及俄罗斯、乌克兰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每人次3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需准备材料清单:

1.填写完整的《资助在读研究生出国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2.由国际学术活动主办方出具的书面邀请函或论文已被国际学术活动录用的书面证明(含中文对照翻译稿)(纸质版及电子扫描件)。

3.会议录用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经导师审核签字)。

4.申请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宣读)或论文张贴的证明。(纸质版及电子扫描件)

5.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和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纸质版及电子扫描件)

6.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的总结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7.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1月25日18:00前将上述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交学校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联系人:卢杨 电话:774318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