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部,政治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第四军医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
符合《第四军医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规定之条件,按遴选办法的《第三章:遴选程序》执行。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学术学位导师提供材料
1、《第四军医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
2、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两名导师填写的《第四军医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推荐表》(见附件3);
3、申请人的最后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发表论文全文、承担科研课题(含经费)和获奖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学校科研部出具的制式课题证明、课题来源官网截图、已接受论文的接受证明等)。其中“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重点项目,军队重大、重点项目等项目分题还需提供任务合同书(必须有负责人、经费、项目执行起止时间等页)、到账经费证明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严格按照顺序,A4纸张双面打(复)印,普通胶装,封面白色,申请学术学位博导者一式七份,申请学术学位硕导者一式二份,由各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提交。
(二)单位填写材料
1、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见附件4);
2、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见附件5);
3、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材料审核责任书(见附件6);
汇总表填写请严格参照填写范例(见附件7),以上材料均要求纸质版(A4纸)、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签字、盖章齐全。
四、有关说明
(一)汇总表限填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或接受的article类型文章;其他标注为review、letter、case report、communication、comment等类型文章不填写。
(二)提交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脱密处理。
(三)由于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国防经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有机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图书馆学、情报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已被撤销,不再接受导师资格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须于4月30日前报送申请学术学位博导资格人员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申请学术学位硕导资格人员材料。
(二)各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提供有效、齐全的证明材料。如因填写不规范、不胶装丢失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效等所致后果自负。严禁不符合条件申报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对于不按时报送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未严格把关等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研究生院一律不接收申请者个人提交材料。
(五)联合培养单位学术学位导师资格遴选均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相关审核意见、材料报送均通过申报资格时所依托的单位、分会进行。
六、评审费
校内人员不收取评审费,非校内人员申请学术学位博导资格收取1750元/人评审费,申请学术学位硕导200元/人。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方式,须于5月10日前汇款完毕,并提供汇款凭证到邮箱。
汇款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公园路支行,帐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3700025209026800922(务必注明汇款单位、姓名,2014年导师遴选评审费)。
联系人:李伟,774311,xwc003@fmmu.edu.cn
附件:1、第四军医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第四军医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第四军医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推荐表
4、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5、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6、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材料审核责任书
7、汇总表填写范例
8、期刊分区表
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