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陕西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决定举办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条件
作品的主要完成人是目前在学研究生或2013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参展内容形式
参展作品原则上为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发明专利等。形式以宣传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
(一)展板规格
宣传展板规格为1m(宽)×2m(高),竖版,申报人员自行设计。
(二)展板内容要求
1.作品简介:300字左右;
2.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3.创新点:100字左右;
4.作品著作者、设计者、发明者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5.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6.宣传视频:每个参展作品可提供3-5分钟的宣传视频,所有视频文件请刻录在CD-R或DVD+R光盘上,请在盘面上注明光盘中的内容清单(作品名称、时长等)。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分辨率不得低于640*480,建议为 720×576。
三、相关要求
1.此次成果展是陕西省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鼓励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展示科研成果、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和激励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为研究生展示(展销)学习创新成果、促进就业创业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研究生积极申报。
2.研究生按个人或团队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参展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推荐评审表》(附件1),各培养单位对申报作品汇总后进行推荐排序,填写《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拟申请成果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12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盖章)及参展作品电子版(展板电子版)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创新成果展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比例不超过参展作品的20%,二等奖比例不超过参展作品的30%,优秀奖若干。由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进行表彰。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