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部、政治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增强课程教学效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公共课程优化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紧盯科学发展前沿,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实践技能、强化综合素质”为重点,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科学设置研究生课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技能培训,逐步建立起基础理论与学术前沿相结合,实践技能与科学创新相益彰,设置合理、内容丰富,具有我校特色的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
二、论证程序
1、各学科专业全面梳理本学科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情况,分析本学科研究生知识结构需求,提出课程调整意见,上报所在部院系。
2、各部院系汇总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课程调整意见,进行必要性审查和可行性论证后,上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全校研究生课程调整意见进行审核论证,确定2014~2015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计划。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优化论证研究生公共课程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专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研究生公共课程优化论证顺利进行。
2、坚持需求牵引 各单位结合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阶段性研究成果,组织各学科专业从学科发展对研究生知识结构的要求出发,“按需设课”,避免按导师个人的研究方向设置课程;充分考虑本学科需求,同时也要兼顾其他学科研究生知识结构的需要,紧紧围绕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认真研讨、严格论证,科学合理地设置公共课程。
3、促进整体优化 教学内容要科学体现前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适当,与本科教学内容既有衔接,也有深入;实验技能课程既要体现先进性和前沿性,更要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有利于研究生实践动手能力的提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注意各学科专业课程内容的组合与衔接,有效地进行课程整合,避免课程间的内容交叉重复,达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4、鼓励新设课程 有条件的学科应积极开设双语课程或全英语课程,引进国际一流课程,选用原版教材;新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对教学内容、学时安排、讲授方法及应达到的教学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新开设课程需填写《研究生公共课程申报表》。
5.按时论证上报 各部院系完成论证工作,审核汇总后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公共课程优化论证情况报告和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联系人:李海涛
电话:774441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