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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4-10-17 来源: 作者:李伟 浏览:

训练部、政治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研究生管理大队:

根据军队学位办《组织评选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军学位[2014]9号文件)通知要求和精神,现就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主席强军目标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充分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和研究生导师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培养担当强军重任的高层次军事人才,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向部队靠拢、向实战聚焦。

二、评选对象

(一)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校内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参谋和学员队干部;

(二)全军优秀研究生导师:校内近五年实际在岗的研究生导师。

三、评选条件

(一)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好,业务水平高,团结协作意识强,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积极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取得军队(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论文。

(二)全军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勇于创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献身国防、服务部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高,坚持面向部队、面向战场,大力开展学术技术研究,研究成果处于本学科专业前沿,近五年来至少获得1项军队级二等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积极参加部队作战训练等重大演训活动,解决部队作战训练和建设管理重难点问题成绩突出;

4、深入探索研究生教育特点规律,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重视研究生课程教学,每年至少主讲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好;精心指导研究生三届以上,培养质量高;

5、所指导研究生获得全国百优(含提名)、军队(省部)级优秀学位论文;

6、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发展潜力大;

7、本人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在全国全军有较大影响,特别是在部队作战训练和建设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

8、在符合以上七条的基础上,获得过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者可优先参评;

9、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1)近五年内导师本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2)近五年内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军队学位论文抽查中评为“不合格”或“D”,或者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2)近三年内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阅”中评为“不合格”或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3)近五年内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因违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校内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导师分别填写《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和《全军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审核申请人材料,拟定推荐人,同时填写《各单位优秀研究生代表综述》(见附件3)和《各单位推荐人顺序表》(见附件4),于10月23日前报研究生院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先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待学校批准后在按军队学位办要求装订材料,电子版要求佐证材料严格按照内容填写顺序附申请表之后。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实绩”的评选推荐原则,加强审核把关;

(三)各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伟,774311,xwc003@fmmu.edu.cn

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