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部、政治部,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研究生管理大队:
根据军队学位办《组织评选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军学位[2014]9号文件)通知要求和精神,现就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主席强军目标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充分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和研究生导师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培养担当强军重任的高层次军事人才,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向部队靠拢、向实战聚焦。
二、评选对象
(一)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校内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参谋和学员队干部;
(二)全军优秀研究生导师:校内近五年实际在岗的研究生导师。
三、评选条件
(一)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好,业务水平高,团结协作意识强,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积极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取得军队(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论文。
(二)全军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勇于创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献身国防、服务部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高,坚持面向部队、面向战场,大力开展学术技术研究,研究成果处于本学科专业前沿,近五年来至少获得1项军队级二等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积极参加部队作战训练等重大演训活动,解决部队作战训练和建设管理重难点问题成绩突出;
4、深入探索研究生教育特点规律,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重视研究生课程教学,每年至少主讲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好;精心指导研究生三届以上,培养质量高;
5、所指导研究生获得全国百优(含提名)、军队(省部)级优秀学位论文;
6、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发展潜力大;
7、本人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在全国全军有较大影响,特别是在部队作战训练和建设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
8、在符合以上七条的基础上,获得过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者可优先参评;
9、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1)近五年内导师本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2)近五年内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军队学位论文抽查中评为“不合格”或“D”,或者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2)近三年内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阅”中评为“不合格”或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3)近五年内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因违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校内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导师分别填写《全军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和《全军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审核申请人材料,拟定推荐人,同时填写《各单位优秀研究生代表综述》(见附件3)和《各单位推荐人顺序表》(见附件4),于10月23日前报研究生院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先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待学校批准后在按军队学位办要求装订材料,电子版要求佐证材料严格按照内容填写顺序附申请表之后。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实绩”的评选推荐原则,加强审核把关;
(三)各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伟,774311,xwc003@fmmu.edu.cn
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