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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24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卢杨 浏览:

基础部、各系,研究生管理大队,各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世界前200强),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1)爱党、爱军、爱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为军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来自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基地等;

(3)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届、无工作单位;军人、地方研究生均可),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4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5)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的有关健康要求;

(6)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7)本项目选派范围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具体要求

(1)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

(2)因军队相关政策要求,出国后无法申请改派、提前结束留学等,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三、选派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提前预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同时也可利用各校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1、无军籍研究生

(1)申请人(或导师)与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联系。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者须提交由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函及详细的研修计划。

(2)申请人填写《第四军医大学2015年公派研究生项目摸底表》(附件5),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6)和《摸底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3)申请人于2015年3月20日—4月5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具体方法见《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国内研究生类)》(附件7)。

(4)申请人须在2015年4月6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含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各类证明材料等提交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具体所需提交材料见附件4)

(5)研究生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报校首长同意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6)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录取人员,经学校批准后办理出国手续,于2015年秋季派出。

2、军人研究生

(1)申请人(或导师)与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联系。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者须提交由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函及详细的研修计划。

(2)申请人填写《第四军医大学2015年公派研究生项目摸底表》(附件5),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6)和《摸底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3)待军队相关通知下发后,按通知要求,在军队留学管理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时间待政治部相关通知明确。

(4)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含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各类证明材料等提交政治部干部处。(具体所需提交材料见附件4)

(5)政治部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报校首长同意后推荐至军队。

(6)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录取人员,由政治部和学校外事办审核后,报总部机关审批,批准后办理出国手续,于2015年秋季派出。

五、其他说明

1、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外公派时间不得超过毕业时间,不得在外申请延期。

3、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

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

六、有关要求

1、选派高素质研究生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学科开展学术研究、进行合作科研,是拓宽博士生培养路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提升学校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重视部门间的分工协作。

2、各学科和导师要认真组织研究生申报该项目,积极利用这个机会,着眼长远,在现有与国外大学合作交流的基础上,积极开辟新的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或攻读学位的渠道,有计划地连续选派研究生。

3、要加强对选派研究生和留学院校、学科及导师的筛选,真正将一流的学生选派到国外一流院校或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

4、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摸底工作,及时完成各时间段相关选拔、申报工作。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