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对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截止目前,我校共有176名联培单位导师,其中,填报了《导师信息管理系统》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的114人,年龄超过58周岁的(截止2015年9月1日)或离退调转的20人,39人未填报《导师信息管理系统》,另外3人受到处分(具体资料已发至各挂靠单位教务科邮箱)。请各挂靠单位、科室综合考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学术合作等因素,对是否同意联培导师继续挂靠本单位、科室提出明确意见,并于6月12号前由各单位统一报至研究生院。经研究,对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再保留导师资格:
1、年龄超过58周岁的(截止2015年9月1日)或离退调转的,院士、三级以上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受到处分的;
3、没有填报《导师信息管理系统》的;
4、长时间无法联系的,不配合挂靠单位、科室工作的;
5、导师责任心不强,培养质量不高的。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