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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联培单位导师资格挂靠等事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5-06-04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李伟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对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截止目前,我校共有176名联培单位导师,其中,填报了《导师信息管理系统》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的114人,年龄超过58周岁的(截止2015年9月1日)或离退调转的20人,39人未填报《导师信息管理系统》,另外3人受到处分(具体资料已发至各挂靠单位教务科邮箱)。请各挂靠单位、科室综合考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学术合作等因素,对是否同意联培导师继续挂靠本单位、科室提出明确意见,并于6月12号前由各单位统一报至研究生院。经研究,对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再保留导师资格:

1、年龄超过58周岁的(截止2015年9月1日)或离退调转的,院士、三级以上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受到处分的;

3、没有填报《导师信息管理系统》的;

4、长时间无法联系的,不配合挂靠单位、科室工作的;

5、导师责任心不强,培养质量不高的。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