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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重修的通知
时间:2015-10-09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赵文亮 浏览:

各年级研究生学员:

根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和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就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重修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凡往年公共课程考试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需重修课程的在校研究生学员。

二、办理时间

10月9日—10月14日

三、办理流程

1.办理重修手续学员登陆军网“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网上选课”模块,正确选择重修课程,提交重修申请。

2.至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机关楼500室)办理重修登记手续,学习重修课程教学管理相关规定。

3.至所选重修课程教学负责人处报到,办理跟班学习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申请重修学员随2015级学员学习,必须随班上课、跟班考试,按要求参加课程的所有教学环节。研究生院将不定期抽查跟班听课情况。

2.以上重修工作不涉及2014-2015学年公共课程考试已办理请假手续,需在本学年补考的学员。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