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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12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范忆冰 浏览:

研究生管理大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现将2015~2016学年研究生“助管、助研、助教”(以下简称“三助”)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三助”岗位工作内容

助管岗位:是指研究生承担学校机关、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和研究生管理大队的辅助管理工作。

助教岗位:是指研究生承担各级教学管理单位、各教研室的教学文档管理、公共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教学准备、实验指导,协助指导实习等教学辅助任务。

助研岗位:根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我校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导师按月发放助研津贴,因此不再单独设置岗位。

二、“三助”岗位设置

按照一级教学管理单位设置1名助教、选课人数100人以上教研室设置1名助教的原则设置助教岗位,研究生管理大队区队长以上骨干设立助管的原则设置助管岗位。具体数量见下表(附件1):

三、申报人员范围

2014级、2015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三助”岗位。

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不得应聘“三助”岗位。

“三助”岗位每年组织聘任一次,毕业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申请。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工作,不得申请两个及以上岗位。

四、申请程序

1.单位选拔。各单位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及岗位设置情况于10月12日至18日自主组织申报与选拔工作,并于10月19日前将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办公室,岗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pyc@fmmu.edu.cn。

2.机关公示。研究生院对各设岗单位录用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在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津贴发放。“三助”岗位津贴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由研究生院每月根据各部系的“三助”人员工作情况统一发放。

五、几点说明

1.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管岗位,不仅有利于分担部分科室的教学研究与文档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而且为资助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平台,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任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担任“三助”工作。

2.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等程序。对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聘用,停止发放岗位津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聘任期间受到各项法规纪律处罚的研究生,学校取消该研究生的“三助”资格。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