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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5批面上资助和第12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30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赵文亮 浏览:

各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军队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的通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5批面上资助和第12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资助标准为18万元,这次只申报特别资助(站中),特别资助(站前)另行通知。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申报评审的项目应围绕部队战斗力生成提高,聚焦军事科技创新发展,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可同时申报。

(二)面上资助申报对象必须是未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且为2017年8月28日之后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入选“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结束后在流动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特别资助项目。

(四)特别资助申报对象必须是未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且为2018年10月28日之前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全军重大、重点项目的;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全军和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三、申报材料

(一)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申报对象分别使用相应的申报软件准确填写申报内容,并按照软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二)面上资助申报对象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后,通过申报软件打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面上资助申请书》)一式4份,同时生成后缀名为jj65的上报数据文件,一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三)特别资助申报对象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后,通过申报软件打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报表》),与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合订本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同时生成后缀名为jjt12的上报数据文件,一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版权页或学术论文期刊封面及论文摘要页等。

四、有关要求

(一)特别资助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获得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如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评审结果前已经出站,其资助名额将取消。

(二)申报材料要简明,准确真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排名;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排名次序。

(三)申报软件可在http://26.19.192.90/jj(强军网)或空军军医大学博士后QQ群文件中下载,申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软件系统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

(四)申报材料于2月19日上午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研究生院南楼226室),研究生院将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上级单位。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