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建单位: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总体安排及校首长指示,拟于近期组织各参建学科编制学校一流学科主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为依据,根据各参建学科建设需求,按照“三年规划一年预算”的要求,细化建设内容,编制2018年经费预算,形成具体实施方案。预算经费可用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二、有关要求
“双一流”建设事关学校长远发展。各参加单位、参建学科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5+1”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论证、认真撰写,确保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实施方案请于3月25日12点前报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
联系人:薛靖泽
联系电话:774311,15091860440。
学科学位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