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办公厅和军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全军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校内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学位论文。
二、评选推荐程序
各单位依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对本单位评选推荐范围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自评,确定推荐名单,准备推荐材料,按照要求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上报材料及有关要求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上报材料
纸质材料:
1.本单位参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审查、保密审查合格证明。
2.参评学位论文,经脱密后双面打印装订成一本。
3.推荐材料。封面必须标明密级、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类别、学科专业、论文题目、作者、导师等信息。将以下材料合订成一本上报:
(1)学位论文成果简介(附件1)。其中:①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博士论文不超过1000字,硕士论文不超过800字。②论文主要工作,解决的主要问题、成效及意义。博士论文不少于6000字,硕士论文不少于3000字。③论文成果应用情况。博士论文1500~2500字,硕士论文800~1500字。
(2)全军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
(3)代表性成果。成果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以及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无关材料不要提供。
4.作者简况表(附件4)。
电子文档:
1、与上报军队学位中心存档原文一致的学位论文(PDF格式)。
2、推荐材料。将以下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报:
(1)学位论文成果简介(附件1)。
(2)全军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
(3)代表性成果扫描件。
推荐材料附封面,附件1还需提交Word文档。
3、作者简况表(附件4)。
4、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
5、简况表汇总数据库报盘(附件6)。
四、几点要求
1.积极组织动员。军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是反映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确保遴选质量。参照军队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意见表的各项指标,坚持学术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切实将最能代表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水平的学位论文遴选推荐上来。
3.充分借力专家。坚持以专家评审为主,防止和克服评选工作中的简单化和随意性,保证评选推荐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公正。
4.加强信息审核。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上报材料的内容审核,尤其是对发表和获得的成果性材料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报的信息表中各项信息完整无误,坚决杜绝因申报材料中信息不实造成不良评审后果。
5.落实保密要求。参评学位论文不得涉密,所有推荐参评论文须经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报。
6.严格按时上报。此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时间较紧,各有关单位务于10月9日12时前将本单位有关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赵文亮
联系电话:774441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