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站 |

最近更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2017-2018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重修的通知
时间:2017-09-01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赵文亮 浏览:

各年级研究生学员:

根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教学计划安排,现对2017-2018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凡3年内公共课程考试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需重修课程的在校研究生和在职攻读学位人员。

二、办理时间

9月1日—9月6日

三、办理流程

1.办理重修手续学员登陆军网“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网上选课”模块,正确选择重修课程,提交重修申请。

2.至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机关楼500室)办理重修登记手续,学习重修课程教学管理相关规定。

3.至所选重修课程教学负责人处报到,办理跟班学习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申请重修学员随2017级研究生教学班次学习,必须随班上课、参加考试,按要求完成课程所有教学环节。研究生院将不定期抽查重修学员听课情况。

2.以上重修工作不涉及2017-2018学年公共课程考试已办理请假手续,需在本学年补考的学员。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